黑建科〔2017〕10号
关于发布黑龙江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目录(2017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指导和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依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目录(2017年第二批)》(以下简称《推广目录》),现予以发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推广目录》的宣传工作,组织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积极选用《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技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在应用过程中,《推广目录》中的产品生产企业和技术负责单位应配合应用单位及时进行技术服务,完善相关配套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三、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附件:黑龙江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目录(2017年第二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日
13.齐齐哈尔市新工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节能型轻集料混凝土复合保温贝博
(填充型) GB/T29060-2012
GB/T15229-2011 建筑工程
2017.11.2-2019.11.1
产品为“在受力贝博所带孔洞中填充块状绝热材料、或浇注绝热材料方法制成的复合保温贝博”。产品应用时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